甲方(委托方)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联系地址:
联系电话:
乙方(代理方)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联系地址:
联系电话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税务代理服务事宜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委托事项
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税务代理服务(可多选):
□ 1. 代理纳税申报;
□ 2. 代理缴纳税款;
□ 3. 代理税收优惠申请;
□ 4. 代理涉税鉴证;
□ 5. 代理税务咨询、顾问;
□ 6. 代理税务行政复议/听证;
□ 7. 其他:_。
具体服务内容、标准及要求以附件《税务代理服务说明书》为准。
第二条 代理期限
本协议代理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期满如需续约,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。
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
-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、合法、完整、有效,并对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- 甲方应为乙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,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相关文件、信息,并保证工作条件。
-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服务,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-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。
- 因甲方原因(如资料不全、提供不及时或指示错误等)导致代理延误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,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。
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
- 乙方应指派具有专业资质的税务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,并对其指派人员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。
-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,在代理权限内勤勉、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,维护甲方合法权益。
- 乙方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财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。
-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告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,并及时交付相关税务文书。
- 因乙方过错(超越代理权限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除外)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,乙方应在法律及行业规范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
1. 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2. 支付方式:。
3.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:
开户名:
开户行:
账 号:
- 乙方在收取费用时,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-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均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。
- 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- 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,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,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第七条 免责条款
-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策重大调整等)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,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- 因国家税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,导致代理事项无法按原约定进行的,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九条 其他约定
- 本协议附件《税务代理服务说明书》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协议一式_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个人签字/按手印)之日起生效。
-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/签字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/签字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附件:《税务代理服务说明书》